欧共体于2009年颁布的一项旨在吸引全球范围内的高端技术人才来欧盟区工作和移居的法律条款,以求弥补欧盟内部巨大的高技术人才缺口。
德国居留法第19条 Aufenthaltserlaubnis §19
欧盟蓝卡持有者,在为雇主工作满33个月后,按照德国劳动法中规定缴纳满33个月的养老保险,同时可以证明此时具有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允许申请德国永久居留许可。如果申请者具备德语B1水平,可以在21个月的时候在满足相同的条件下申请德国永久居留许可。
福利待遇
♦ 随时进入德国及申根国家
♦ 可绑定主申办理家庭团聚签证(合法配偶及小于16周岁的子女,16周岁以上孩子需出示德语C1证明)
♦ 持有家庭团聚签证的子女可免费享受德国基础教育至高等教育的福利待遇
♦ 全家可享受德国公立医疗保险计划
♦ 可享受德国失业保险计划
♦ 受教育子女可享受教育福利金及教育补助金
♦ 产后哺乳期母亲可享受高额的育儿津贴
♦ 持有合法居留许可后的18个月,可转至欧盟其他国家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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