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内政部颁布的一项针对实施高级人才引进政策的法律条款,并引入德国移民法的第18条。鼓励国外高级技术及管理人才实现赴德工作和移居的计划。
德国居留法第18条 Aufenthaltsgesetz §18
福利待遇
♦ 随时进入德国及申根国家
♦ 可绑定主申办理家庭团聚签证(合法配偶及小于16周岁的子女,16周岁以上孩子需出示德语C1证明)
♦ 持有家庭团聚签证的子女可免费享受德国基础教育至高等教育的福利待遇
♦ 全家可享受德国公立医疗保险计划
♦ 可享受德国失业保险计划
♦ 受教育子女可享受教育福利金及教育补助金
♦ 产后哺乳期母亲可享受高额的育儿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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